石泉县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麻醉专用超声仪 竞争性谈判公告
石泉县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麻醉专用超声仪
竞争性谈判公告
陕西众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石泉县医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石泉县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麻醉专用超声仪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石泉县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麻醉专用超声仪
二、采购项目编号:ZYGL-2022-HZ-054
三、预算金额:290000.00元
四、采购内容和需求: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采购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工期:自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近两年内任意一年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谈判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谈判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谈判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谈判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7)、被授权人参与谈判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8)、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谈判。违反规定的,其谈判均无效。
六、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2年8月03日 至 2022年8月0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3: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浐灞生态区世博大道黄邓小区商业综合楼14号楼5F508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在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谢绝邮寄)
七、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2年8月10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石泉县医院会议室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泉县医院
联系地址:安康市石泉县向阳路西段1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众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浐灞生态区世博大道黄邓小区商业综合楼14号楼5F508
项目联系人:程馨
电 话:18192640071
陕西众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03日